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-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》通知,学院启动了2020-2021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担任2020-2021学年班主任工作的老师,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此次考核。
二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日常管理、班级学风建设、安全稳定等方面,具体内容参见《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》。
三、考核程序
1.个人总结:班主任按考核的内容和要求,认真总结工作,并6月1日前电子版提交《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》(附件1)和个人工作总结(亦可以是工作心得、体会或案例教育)学院学工办。联系人:王雷,联系方式:22691108
2.考核:学院组织班主任考核小组,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,按照考核内容,对班主任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。
3.学院将各部分考核情况进行汇总,确定考核结果。
4.学院将班主任考核结果向班主任公示,无异议后,将班主任考核表及汇总表于6月11日前送交学生处学生教育与发展中心。
5.为促进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,学校将通过《学生工作探索》刊发部分班主任工作总结。
附件:1.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
2.《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》(2010年修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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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1年5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