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侨大学学生处文件
校学〔2017〕55 号
数学团【2017】32号
关于评选2016-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
奖助学金的通知
各班级:
为鼓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,积极向上,学校决定评选2016-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和条件
根据《华侨大学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华大学〔2012〕30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报:学生根据申报类别填写申请表(一人仅限申报一个项目),并报学院审核。
2.学院推荐:
(1)奖学金:学院结合申报情况和名额分配(附件1),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,并确认推荐名单报学生处。
(2)助学金: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申报。
3.学校审定:经陈明金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,进行全校公示并确定获奖名单。
三、注意事项
请学院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,于9月26日12:00前将各申请、推荐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港澳台侨学生发展中心,并将推荐汇总表(附件4)电子版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附件:
1.2016-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
2.2016-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3.2016-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助学金申请表
4.2016-2017学年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
学生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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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12日